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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繁勿慌,事闲勿荒,有言必信,无欲则刚。

从邮资信封的标准看JF94大飞机

涉及“邮资信封”的现行标准主要有两个,一是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/T 1416-2003《信封》;一是国家邮政局2004年7月26日发布,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邮政行业标准YZ/T0088.6-2004《专用信封 第6部分:邮资信封》(以下简称《邮资信封》标准)。两个标准在“国家邮政局网站”上可下载看到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1.2条规定,“资信封规格尺寸应符合4.2中表1中的规定”。测量JF96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》纪念邮资信封,长(L)220毫米、宽(B)110毫米,符合代号DL信封的规格。

JF96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》纪念邮资信封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1.1条规定,“邮资信封正面左上角应印有邮政编码框格,并应符合GB/T 1416-2003中5.3.1.1的规定”。测量JF96,六个红色邮政编码框格上缘距信封上边12毫米,最左框格距信封左边16毫米,与GB/T 1416-2003标准“图1”中的9±1.5毫米和12±2毫米的规定不符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1.2条规定,“邮政编码红色框格区位置及尺寸见附录A和图A.1、图A.4,并应符合GB/T 1416-2003中的5.3.1.2的规定。”即“信封正面左上角应距左边90毫米,距上边26毫米的范围内为机器阅读扫描区,除红框外,不得印任何图案和文字。显然JF96在“不得印任何图案和文字”的范围内印了6.5个红蓝色平行四边形色块,与标准不符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2条规定,“条码打印区 邮资信封正面离右边55~160mm、离底边20mm以下的区域为条码打印区,此区应保持空白”。JF96在“条码打印区”内印有中英文封名的后一段文字和9个蓝红平行四边形色块,未保持此区的空白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3条规定,“美术图案区 在邮资信封正面规定区域内可印制美术图案或形象宣传图,并应符合GB/T1416-2003中的5.3.1.10的规定位置见附录A的A.1、图A.4”。JF96在“美术图案区”外印了8棕黄、8蓝色的平行四边形色框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4.2条规定,“纪念、特种邮资信封(笔者注:目前还未见特种邮资信封)正面右下角应印有‘邮资编码’字样,位置见附录A的图A.4.字体应采用宋体,字号为小四号”。JF96的“邮政编码”四个字已印到了距信封右边55号码的“条码打印区”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5条规定,“m88图案区 邮资信封正面右上角应印有m88图案,见附录A的图A.1、图A.4,m88图案的位置要求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。”即DL信封的“邮资图案右沿与信封右边距离M和邮资图案上沿与信封上边距离Z”均为5毫米。JF96的邮资图案中,右边图形齿孔距信封右边距离11毫米,飞机尾翼上端距信封上边距离8毫米,均超出规定的5毫米标准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6.2条规定,“说明文字印刷的位置和区域在上开口信封的信舌下方,尺寸见附录A的图A.5”。JF96的“说明文字“上距封舌14毫米,符合“>10毫米”的标准。这是自2005年发行的JF76以来,继JF81、JF86后,第三枚符合此项标准的邮资信封,其他均<10毫米。“说明文字”右面距信封右边18毫米,左面距信封左边14毫米,均小于“20毫米”的标准。此项规定自JF76以来,就未有符合标准的邮资信封。

《邮资信封》标准5.3.6.2条规定,“纪念、特种邮资信封背面左下方应印有‘国家邮政局发行’字样,右下方应印有发行编号、图序编号和发行年份,字体应采用宋体,字号为小四号,位置见附录A的图A.5”。由于发行体制的变化,JF96除自JF93开始“国家邮政局发行”字样改印“中国邮政”标志图案外,其余符合此项规定。

JF96的设计与之前发行的纪念邮资信封发生了一些变化,一些是符合上述标准的,一些是与上述标准不符的。这些变化还需邮资信封的设计及主管部门慎重对待,毕竟在标准未修改之前,还应受到原标准的约束。作者:目子集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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